来源: 广州华夏职业学院-科研处高教所学报
时间: 2025-10-30 16:55
各学院及有关老师:
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附件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不含“教育科学研究”专区)
1.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1项。
2.申报条件和要求参看《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附件6)
3.各学院科研秘书请将符合申报条件的《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附件3-1)的WORD版、成果及佐证材料的PDF版(均一式5份,A4双面)于11月6日前通过钉钉报送给徐智君。
二、“教育科学研究”专区
1.本专项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1项。
2.申报条件和要求参看《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实施办法》(附件9)
3.申报者填写《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附件5-1)。
4.各学院科研秘书请将符合申报条件的《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附件4)的WORD版、成果及佐证材料的PDF版(均一式5份,A4双面)于11月6日前钉钉报送给徐智君。
科研处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pdf.pdf
附件3-2: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一览表.xls
附件3-1.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doc
附件4.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docx
附件5-2:教育专区评奖申报汇总表(地方高校、市区县专用).xls
附件6.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docx
附件7.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工作安排.docx
附件8.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答疑.docx
附件9.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实施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