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广州华夏职业学院-科研处高教所学报
时间: 2025-08-02 07:57
各学院及老师:
现转发广东省总工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第二届广东省职工优秀创新成果交流活动的预通知》,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个人和集体、各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在开展群众性创新 活动中取得并在 2024 年 6 月 30 日前已整体应用的优秀技术创新成果(含“五小”创新成果),均可申报参加此次交流活动。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2025年8月13日前联系徐智君老师。
科研处
2025年8月2日
关于开展第二届广东省职工优秀创新成果交流活动的预通知.pdf